甲夫巳午及寅宫,遇丙合辛被火熔,
身旺食神家富足, 独眠孤枕怨春风。
注:甲日以辛为夫,辛生春夏失时,又遇丙火难以吉论。盖妇人以夫为主,官既受害,虽财盈余,不免伤夫。若柱无辛见丙丁,运行见辛亦不吉。
乙庚夏月正金疲,运向西方夫得时,
丙子不来金水好, 东方遇乙贵分之。
注:乙以庚为夫,夏月金失时,行西扶起为吉,见丙伤庚,见乙争合,故皆不喜。
丙夫夏癸月藏伤,若遇庚辛酉地祥,
木火透干能泄水,夫财虽旺发难长。
注:丙干以癸为夫,夏月癸水休囚,内藏土为伤官,如不透戊己,得辛金佐之,运行西吉。柱有木火泄窃癸气,终是不久,不见癸用食神更吉,伤见则非。
己夫秋甲暗伤支,乙见干头两度期,
除是东方逢木旺,击伤金木又交持。
注:己秋月遇甲夫,支有伤官为害,再见乙未,去彼从此,乃甲与己合,被乙战克,不能就官而从杀,主两度成婚。行东方木旺之地,有火驱金虽好,亦不免伤夫再嫁,或多寡居。
辛未 甲午 己未甲戌,王妃。
丙子 辛丑 己未甲子,进士女,王妃。
庚夫金水月逢丁,壬丙干头两见争,
富贵春风衾枕冷,伤官支上怕分情。
注:庚以丁为官,秋冬遇壬,金水得时,乃前夫被克。又从丙火,若丙戌时,其夫入墓,子时其夫被伤,其居富贵,终是寡居,子亦少。
辛官金水月夫轻,再遇辛壬两度新,
行运木火难胜福,不伤自己也伤人。
注:辛干以丙为官,辛生秋冬遇丙则轻,时又见辛壬分克,则丙愈轻,运行火木,夫虽得时,恐不胜其福,未免伤人害己。
癸水生于寅卯月,合戊经行南地宜,
只恐干中明见甲,自怜衾枕与谁依。
注:癸日生春,遇戊为夫,行南方及印地不为利害,若甲透及癸分夺便伤夫。不见戊但见甲,行至戊运亦如之。若原无戊,用食伤神官行火地皆吉。
壬癸如生季月中,夏间土旺亦论同,
不宜寅甲连相见,重犯作伤反无功。
注:壬癸生辰戌丑未月及夏中伏,夫星得时最吉,但不宜太过。若寅甲并见,食神重犯作伤官论,单见甲或寅则吉。
一命庚辰癸未癸酉戊午,嫁富贵俊雅之夫,生四子受封。
甲乙秋生夫正时,煞官若混细分之,
舒配去留成格吉,丁丙引强困又离。
注:甲乙用金为夫星,庚辛秋令得时,若官杀重见,分配去留不相混杀,聪明富贵。见丁丙重,时引强地,则又伤金为害。
戊己春生木正青,煞官多处便为情,
支干遇合方成吉,会水会金又一评。
注:戊己春生有二论:己日虽官杀混杂,有甲合为贵;戊日宜清乃贵,都利杀为用,皆怕金水多,水渗其土,金多害木,南运不忌。
丙丁冬月与秋同,独遇为奇乱则空,
煞正官清居富贵,不堪混杂日临凶。
注:水冬旺秋相,丙丁生秋冬夫星得地,官杀皆美。见官只论官,见杀只论杀,不宜混杂。清者富贵,乱者浊淫。
庚辛夏月丙丁藏,不透干头便是良,
只恐杀官交互见,非惟不吉也争强。
注:庚辛巳未月,或寅卯戌月,俱有财官,不宜丙丁多透,杀官混杂相伤。二丙一辛争合,俱为不吉。盖金生春夏,已失之柔,再透则太过故也。
壬辰壬戌坐中夫,庚戌庚寅亦自殊;
壬午甲申戊寅日,妇人得此福偏俱。
注:此数日坐下夫星,只宜一位为福,此以日言也。
一命:庚申己丑庚寅庚辰,大富、八子、寿五十余。
丙庚子午各分推,己土偏于卯未宜;
乙日更堪巳酉丑,癸临巳未亦当时。
注:此数日亦坐下夫星,不宜破支,独见乃吉。
五阴妇女要身衰,若遇刚强灾病来,
岁运再行身旺地,花前风雨恨相摧。
注:五阴日宜弱,强多生灾,行建禄会旺地,柱无官杀,伤夫害子。
满盘印绶得夫星,运向夫行子息生;
造化夫星无劫夺,兴夫旺子两宜情。
注:印绶多主无子,运行财官,子息反多。阴干枭印重亦莫言无子,行泄克之运,亦主子多而秀。
如:癸未癸亥乙酉癸未,此命行南方火土运,财食之地,以财制枭,食神无损,生七子显达,夫妻偕老。一命壬午时,亦生五子,刑夫失节。
杂气格中禄最佳,干头便混也堪夸,
运行财地无伤劫,嫁得才郎亨福遐。
注:甲乙丑月之例,俱藏夫星,干头不忌混杂,此以月言也。
杀星独印格中清,身主清高富贵成,
不有官星来混格,号封恭淑重呼名。
注:女命杀印最吉,如上。己卯、己未、癸丑、乙丑、乙酉、癸未、辛未、甲甲、庚寅、戊寅、壬辰、壬戌、丙申等日,不宜再混夫星为贵。
孤鸾日犯本无儿,一见官星得子奇,
运遇旺乡多姊妹,临风惆怅绿楼时。
注:孤鸾日(注:孤鸾日有乙巳丁巳辛亥戊午甲寅壬子丙午,男克妻,女克夫),柱中若见官星,反得其子,阴日更好,不可混以无儿断之。运行身旺及比肩争夫,真孤鸾。
夫星得地子多余,姊妹交加反是虚,
财旺更逢儿位吉,伤官相见又如初。
注:妇人以夫为主,夫星得时必多子息,若见比肩分夺,反孤无子,故又喜财生之。再见伤官,又作初论。
一位夫星姊妹多,伤官岁运便难过,
纵遇有夫也伤克,寒衾独枕奈如何。
注:官星只一位,最怕比肩分夺,况岁运又逢伤官,其害夫也必矣!若原是伤官格,柱中不见官无害,怕行运见官,战斗雠仇,克夫无疑。
格用伤官亦两猜,若逢食旺益夫财,
财星旺处生官旺,无食无财印喜来。
注:伤官得时者无害,但怕旺印破用。食神为用,得时尤奇,却宜见印,但不宜印多,惟中则吉。
一命:癸未乙卯庚子庚辰,伤官用财,嫁贵夫受封、一子。
妇人格局要清和,夫气休囚困苦多,
运逢财官重旺相,著罗衣锦笑呵呵。
注:假如辛日生子酉月,干头虚见丙火,虽官无用,主巧而贫,再辛壬互见克夫。若得行杀官及财运,生起火木则吉,余照此。
伤官性重有权舆,比劫重逢礼不疏,
印绶日寻清慎独,丁壬化合晓诗书。
注:此言伤官性情乖觉,女中丈夫也。
金水相涵秀丽佳,比肩也作金水夸,
丙逢壬制颜如玉,甲逢庚克貌如花。
注:金水涵秀,故多美貌。若壬克丙、甲见金,一杀清独,其貌亦美,性情亦静。混杂者淫贱,貌亦丑。
印绶生身遇杀良,伤官财旺坐高堂,
如行死绝阳肩墓,独守空闺哭子丧。
注:杀印相生、伤官生财皆为上格。若行财杀死绝、阳刃比肩及伤官入墓之地,伤夫克子。
阴阳自旺日平常,身健无依未是良,
运向夫乡争竟起,改容再醮补填房。
桃花红艳两交差,频向妆台理鬓斜,
若有官星藏与透,却归良室福无涯。
注:二杀不吉,妇人最吉。如见官星则有倚赖,反主有福。
桃花与杀怕同途,官见桃花却旺夫,
金水相逢虽貌美,无官贵室亦多污。
注:官星桃花不害于良人,煞星桃花则多为娼妇。桃花之煞虽一,而逢官遇煞迥异。金水伤官无官杀,其志不定。
食神独旺胜诸祥,金水伤官得火康,
受气不宜逢姊妹,杀星一位便为良。
注:一食遇生旺,金水见火、胞胎无比肩,煞星一位得时。此数格妇命遇之皆吉。
官星得禄知夫贵,食遇临官子便贤,
福位青龙格杀食,驱奴便婢夺夫权。
注:如己遇甲夫得寅月,甲食丙嗣得巳月,主夫子俱好。若煞格食格用遇禄神,带青龙福位者,主夺夫权,聪明标致。
食神暗合己夫来,食旺无淆富贵胎。
透出财星分等第,枭杀合处起疑猜。
注:食神不宜财轻,又不宜太过,清者第一,见官次之,枭煞相见不吉。
财旺生官格最稀,财官相遇十分奇,
夫荣子贵因财旺,贞洁贤良五福宜。